启东市南阳镇小塘沙村泥浆池推平降土工程询价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南阳镇小塘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南阳镇小塘沙村泥浆池推平降土工程询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机械名称 |
工作内容 |
面积 |
中型推土机 |
将土地现场推高填低平整(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后进行报价) |
12000m2(最终按实结算) |
二、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主要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得拆开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服务内容,本项目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各部分工作的费用,报价应包括机械设备、燃油费、人工费(含司机费)、违章费、机械损耗、机械进退场费、安全费、保险费、规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及招标代理费1000元或评委费等。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风险因素包括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最低工资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因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或辅助设施丢失和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各投标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报价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南阳镇小塘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联系人:徐书记
联系电话:13962900951
6、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项目报价单:报价单必须按提供的格式填写(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三)。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四);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意: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前送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启东市人民西路2001号年峰大厦三楼302室,接收联系人:赵聆伶,联系电话:13962835574,逾时则不予受理。
(3)招标代理机构询价文件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元,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人民西路2001号年峰大厦三楼302室
8、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内机械到达指定地点并开始作业。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缴纳方式为数字人民币、银行汇票、转账、保函。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运维期结束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作业结束供应商须出具采购人代表签字的使用作业机械工程量清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按实结算)。
启东市南阳镇小塘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 10月30日
启东市南阳镇小塘沙村泥浆池推平降土工程询价公告(1).doc